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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哥斯达黎加的税收

  哥斯达黎加税法概述。

  I.所得税

  1.哥斯达黎加不对来自外国来源的收入征税。

  2.以下所有项目均须缴纳所得税:

  •在该国经营的法人实体,事实公司,专业公司和国有企业;

  •在该国经营的任何非居民的分支机构,子公司或代理机构;

  •信托;

  •继承(只要保持不可分割);

  •居住在哥斯达黎加的个人,不论其国籍;

  •在专业职业中雇用的个人;

  •哥斯达黎加未明确提及并参与营利活动的实体和法律实体。

  II。应纳税所得额

  1.应税收入以净收入为基础,因此有必要确定纳税实体的相应总收入。

  2.哥斯达黎加法律将“总收入”定义为在纳税年度内在该国赚取的总收入和利润,其中包括以下收入:

  •不动产,

  •资本投资和其他商业活动

  •净资产增加在纳税年度,无法通过申报或登记的收入来证明其合理性。

  3.总收入中不包括以下内容:

  •由于对位于国外的货物或资本签订的合同或协议而产生的收入,即使是在CR协商的合同中也是如此

  •只要该收入不构成惯常交易,从转让实物或个人财产获得的资本收益;

  •现金或实物捐赠;

  •固定资产重估(折旧固定资产除外,如果税务机关批准,可考虑折旧免税额);

  •纳税人的利润,股息,参与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遗产,遗产,社区财产;

  •国家彩票奖;

  •批准的慈善捐款。

  III。扣除

  1.允许扣除是产生应税收入所必需的扣除额,例如:

  •成本:产生收入所产生的任何成本可能会被扣除(即生产商品或服务所需的原材料,零件,部件或服务);

  •工资:只要收款人的所得税已被扣缴并支付给财政部,工资,奖金,礼品,实际支付的福利均可扣除;

  •税收:对在正常业务过程中进行的货物或服务或交易征收的任何税项;

  •保险费:保险保险费用,包括火灾,盗窃,地震或类似风险;

  •利息:不允许减少应付给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利息;

  •坏账:如果与纳税人日常业务过程中的交易有关,并且已经用尽所有法律努力来收取债务;

  •折旧:适用于贸易或业务中使用的财产的耗尽,磨损或陈旧过时。税法规定了允许的最高折旧额;

  •业务损失:扣除商业损失。在一个纳税年度发生的损失可以结转3年(农业企业为5年);

  •社会保障缴款:法律规定并支付给员工的缴款可以扣除;

  •董事会薪酬:允许扣除薪酬,工资,佣金,酬金,支付给位于国外的董事会成员;

  •对不以公司注册的实体的付款:技术支持,财务支付以及专利,商标,特许经营费或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均可扣除。如果向在CR中永久设立的公司的代理人或子公司付款,则扣除额不得超过该公司年度总销售额的10%;

  •旅行费用:这些费用不得超过申报总收入的1%;

  •启动费用:允许扣除开始生产应税收入所需的费用;

  •广告:CR内外的广告和促销费用可以扣除;

  •伤亡损失:不属于保险范围的伤亡损失;

  •给国家的礼物。

  IV。公司所得税

  1.对于公司实体,以下税表为准:

  •总收入的10%,最高为21,468,000

  •总收入的20%,最高为43,483,000

  •30%的总收入超过43,483,000

  V.公司资产

  的税收税收调整法引入了10%对资产超过30,000,000.00的公司资产征税。法律有几项豁免。应就此法律适用于您的具体情况咨询会计师。

  VI。资本税

  这种税也被称为“教育和文化税”。在哥斯达黎加商业登记处正式记录的每个法人实体(公司)及其子公司或外国公司的代理商必须根据其净资本或权益(资产减去负债)支付年度税。下表:

  •净资本高达250,000 - 750每年(也适用于负资本,即高于资产的负债)。

  •净资本为250,001,每年高达1,000,000 - 3,000。

  •净资本超过1,000,001,每年高达2,000,000 - 6,000。

  •净资本超过2,000,001 - 9,000每年。

  七。年度财产税

  在接下来的五年中,物业税将是物业评估价值的60%。从第六年开始,市政当局可以设定自己的比率不超过1%。

  七。转让税

  有3%的财产转让税。此税是根据销售时在物业转让契约上的注册价值计算的。

  八。分配利润/股息的税收

  每当公司将其利润分配为股息时,将适用以下税:

  •当利润分配给公司合作伙伴时,公司向财政当局支付的税款必须扣除15%的税。

  •当股息由在官方认可的证券交易所登记的公司分配时,只有在股票通过证券交易所收购时才能扣缴5%的税。

  •如果合作伙伴是另一家公司,也需缴纳此预扣税且其资本在哥斯达黎加正式注册,则该税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