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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名誉权该如何维护


在现代社会,我们的社会意识个人意识越来越强,而名誉权作为一个人的基本权利,也越来越受到重视。但即便如此,有时候也会遇到侵犯名誉权事件的发生,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明确规定了自然人享有名誉权。它为人们自尊、自爱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

案例聚焦

原告张静,网名红颜静;被告俞凌风,网名华荣道、大跃进,二人各自以虚拟的网名登陆网站参加活动。且在现实生活中通过聚会相互认识,并相互知道网名所对应的人的真实身份,且张静的红颜静的网名及真实身份还被其他网友所知悉。被告多次在网站的公开讨论板块上发表署名大跃进的文章辱骂红颜静,原告在被侵权后也曾在网站上发表过损害被告名誉的文章。后原告起诉被告侵犯其名誉权。

相关法律条例分析

民法通则第120条,条款内容为“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此外,如果受害人精神方面受到影响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2款,条款内容为“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随着网络的发展,名誉权的侵害不仅仅存在生活中,人们在网上发言时,容易跟意见相左的人起冲突,一冲突,就会发生名誉权侵犯的案例。

而损坏他人名誉,不仅仅会让受害人在生活中被指指点点,同时,也会让受害人的精神受到极大的损害,更有极端者,在遭受到言语诋毁,网络攻击时,会采取更为极端的方式,甚至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

维护自身的名誉权,与不正之风做斗争,就得熟悉相关的法律知识,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同时,在上网时,也应该要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谨防祸从口出。

以上就是律霸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如何维护名誉权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现实生活中您或您的家人朋友们遇到类似的问题,可以直接找所在地人民法院或公安机关,或者在第一时间找律霸网律师在线图文咨询或电话咨询。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也可以咨询律霸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