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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高露洁原则和转售价格维持协议的其他替代方案

  根据某些州的法律,转售价格维持协议(或垂直价格固定)仍然是非法的。本文讨论了不太可能违反反托拉斯法的转售价格维护协议的替代方案。

  作为反托拉斯博客的反托拉斯律师,我的电话响起各种各样的与反托拉斯有关的问题。最常见的主题之一涉及转售价格维护。“转售价格维护”也是此博客最常见的搜索字词之一。

  也就是说,人们想知道供应商或制造商何时可以发号施令 或参与下游零售商或分销商的定价。

  我认为转售价格维持会产生如此多的询问,原因有二:首先,相对大量的公司需要考虑这些问题,无论是客户,供应商还是零售商。其次,法律令人困惑,混乱,有时甚至是矛盾的(特别是在州和联邦反托拉斯法之间)。

  如果您想了解转售价格维护的背景知识,可以在这里查看关于利金和联邦反托拉斯法的博客文章,您可以在此阅读我关于国家反托拉斯法下转售价格维持的帖子。

  在这里,我们将讨论可能为制造商或供应商实现类似目标的转售价格维护协议的替代方案。

  第一个也是最常见的替代方案是利用所谓的高露洁学说。

  高露洁原则产生于1919年最高法院的裁决,该裁决认为“谢尔曼法案”并未阻止制造商提前宣布其货物可以转售的价格,然后拒绝与不尊重这些价格的经销商和零售商打交道。 。

  企业 - 除了拒绝交易原则之外的少数例外 - 没有与任何特定公司做生意的一般反垄断法义务,因此可以单方面终止经销商而不会产生反垄断后果(在大多数情况下,请咨询律师)。

  联邦和州反垄断法都侧重于转售价格维持协议的协议方面。因此,如果公司单方面宣布经销商必须出售其产品或面临终止的最低价格,严格来说,该公司不会签订协议。

  更新:您现在可以阅读Le Concurrentialiste翻译成法语的这篇文章。

  根据这些条款销售供应商产品的经销商没有签订协议,它只是遵守供应商设定的单边政策。

  正如您可能想象的那样,供应商和分销商都必须非常小心,否则他们很容易发现自己参与转售价格维护协议,并承担潜在的反托拉斯责任。反垄断律师指导是必须的,以确保单方面政策不会变成州或联邦反托拉斯法下的反托拉斯阴谋。

  事实上,许多公司都采用反垄断指导 - 采用了高露洁特定的政策,允许他们单方面设定转售价格,同时通过避免转售价格协议来最大限度地降低反垄断风险。这些在整个经济中非常普遍。

  高露洁原则是转售价格维持的最常见途径,但还有其他一些值得一提。

  供应商可以通过代理商或寄售方式分销其产品,使得货物的所有权在到达最终客户之前不会离开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经销商”不是经销商,而是代理商。因此没有协议设定下游价格,因为货物在到达客户之前不会通过下游。

  当然,将经销商称为经纪人是不够的,在确定某个人或实体是代理人还是单独的实体时,法院可能更多地关注功能而不是修辞或标签。这种“例外”绕过转售价格维持协议的“协议”方面,因为一般而言,代理人不会根据反托拉斯法与其委托人“密谋”。

  另一种方法,可能值得自己的博客文章,使用最低广告定价(MAP政策)。这种类型的政策 - 通常与为零售商提供营销资金的合作广告计划一起使用 - 限制了零售商和分销商将价格低于某个价格点的能力。零售商实际上可能低于这些广告价格出售,因此没有协议将价格设定在一定水平。

  当然,这种政策在与互联网零售商打交道时会引起争议和混乱。合法与非法之间的界限再次合理(并且不断发展),因此在制定此类政策之前,您应该寻求反托拉斯律师的指导。

  最后,如果您想避免维持转售价格的反垄断责任,您可以建议但不强制执行最低转售价格。但是,请注意,因为包含“建议”和执行机制的协议即使未在合同中正式化,也会产生反垄断责任风险。

  无论您决定做什么,这是一个将复杂性和不断发展的标准与重大反垄断风险相结合的领域,因此您绝对应该请一位反托拉斯律师来帮助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