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页 > 拆迁维权 > >
案例
在遇到拆迁后不要做哪些事情

  在我国棚改政策的执行下,有很多家庭都被征地拆迁,被拆迁的家庭都希望自己可以获得足够的利益补偿,而拆迁方希望自己可以用最小的代价去拿到征地,因此,不可避免的会形成两方极端的对立情况,两方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从而造成拆迁纠纷。

  由于被征收人缺乏征地拆迁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及政策的了解,在面对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年龄、不同的情景、不同的拆迁方,被拆迁人有着不同的境遇和体验:有些被拆迁人在拆迁中风生水起,通过轻松、简单的方式取得满意的补偿;有些被拆迁人在拆迁中隐忍退让,几番周转、劳心费力仍然拿不到满意的拆迁补偿;有些被拆迁人在拆迁中誓死抵抗,染红了砖瓦、浸湿了衣衫成为了拆迁牺牲品,也正是由于大家的不同角度和法律意识导致出现了几种较为危险的被拆迁人“误区”。

  误区1:认为”民告官”是画饼充饥,一味地隐忍退让

  遇到征地拆迁,隐忍退让型的被拆迁人始终处于劣势地位,自古以来官本位的思想根深蒂固,许多拆迁户一听说跟政府打官司第一反应就是不可能打赢,导致失去了很多获得合理补偿的有利机会,在拆迁方的恐吓和威胁下步步退让,以致于后期自己的权益遭受损害。

  如果你是这样想的,那就真的错了,律师就是见证者,上海律师真的要告诉大家法律不是纸上谈兵,既然《行政诉讼法》(民告官)赋予我们这样的一个权利,那我们就应当去保护自己的权益呢!

  误区2:硬碰硬,暴力抗拆

  遇到征地拆迁,暴力抗拆型的被拆迁人强势抗击,和拆迁方以硬碰硬,刀枪剑影,以致于后期出现两种结果:一是被拆迁人的行为过激,造成严重后果,被定以刑事犯罪,二是被拆迁人被暴力拆迁方致伤,成为暴力拆迁中的牺牲品。

  我们一定要用正确及合法的手段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千万不要以身试法,毕竟采取以暴制暴的案例成功的几率几乎为零。

  误区3:随大流,想坐收渔翁之利

  在这种征地拆迁中,很多被拆迁朋友是不愿意做出头鸟的,害怕成为拆迁方的目标,于是决定随大流,想坐收渔翁之利,但是这种行为必须要建立在丰富的拆迁维权经验的基础上。把握好自己的维权时效和对拆迁方策略的“度”,一招不慎满盘皆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