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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遇到暴力拆迁该怎么办

  因为在拆迁方和被拆方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利益矛盾,因此,在各地拆迁中经常会发生暴力拆迁,其发生的主要原因就是被拆迁户的需求没有得到满足,拆迁房给的补偿没有得到拆迁户的满意,从而拒绝拆迁。暴力拆迁队双方都有不好的影响,甚至风险。

  尤其是拆迁户,因为拆迁户相对于拆迁方属于弱势群体,因此如果拆迁户没有按照法律里的维权步骤走,很容易陷于困境,损失利益。下面是拆迁户遇到暴力拆迁时可以采取的维权方式:

  第一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在实际征拆过程中,一些地方对征地拆迁中应当向被征收人主动公开的信息总是遮遮掩掩,对被征收人提出信息公开的相关需求置之不理,老百姓的土地、房屋稀里糊涂就被征收了,当回过神来,却发现手里都是听说东家补偿高,西家安置多,根本没有有效证据,这样的情况,也是很多被征收人面临的维权困境。

  因此,当面对土地被征收,房屋被拆迁时,被征收人首先要搞清楚为什么要征地,是否获得了审批,批复征收多少土地等情况,才能顺藤摸瓜,找到维权的关键点,而要搞清楚这些情况,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是最重要的手段。

  至于如何申请信息公开以及应申请哪些内容,可在以下文章中详细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二步:申请行政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当被征收人遭遇违法征收时,提起行政复议几乎是维权的必经之路,如果政府部门比较明辨事理的话,将违法决定撤销,那便给被征收人节省了相当多的时间与精力;如果行政复议没有奏效的话,我们还可以继续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权

  第三步: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五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9号)第十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土地、房屋等征收征用补偿协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自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实施后,各级法院行政案件数量普遍增加,显然行政案件可操作性变得简单。如果你认为政府行政行为侵害了你的权利,你就可以告政府,一个行政案件法院只收取50元诉讼费,而且举证责任由政府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