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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

  债务人往往不完全理解破产法在向法院提出破产呈请时授予他们的权利。最重要的权利之一是债权人在提交破产申请后免于收债的权利。自动停留允许债务人通过禁止债权人在法院系统中处理破产申请时试图收债来减轻债务负担。

  由于债务不断增加以及不断收到债权人的来信和电话,令许多债务人陷入破产。债务和债权人对许多债务人造成了越来越大的心理负担。申请破产的好处之一是制定自动停留。自动停留债权人试图收取请愿人所欠的债务。

  自动停留的主要功能是消除债权人的收款工作的重量,以便债务人在债务人审查债务人的请愿,收入,债务和资产时有一些喘息空间。自动停留有助于维护债务人资产的现状,保护他们免受债权人的影响,这些债权人想要追究或继续采取可能导致工资或银行账户扣押,丧失抵押品赎回权和收回的法律诉讼。

  自动停留进一步阻止债权人为债务人非豁免财产疯狂冲刺。这对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有利。债权人不必担心其他债权人获得更多的清算非豁免财产份额,因为如果债务人有资产清算,它会阻止以先到先得的方式收购欠债权人的款项。 。它还可以防止债权人被债权人追捕以放弃可能满足请愿人债务一部分的资产的情况。

  自动停留对有担保债权人有限制。有担保债务以留置权担保,允许债权人在债务人未能遵守承兑票据的义务时撤销财产。在最初的30天内,通过自动停留安全的财产是安全的。但是,债务人必须提交意向声明,告知债权人债务人是否希望继续遵守承兑票据,或将债权交给债权人并解除债务。未提交担保财产意向声明会提起自动停留并允许债权人没收担保财产。

  但是,债权人可以提出动议解除自动停留。提出解除中止动议的最常见类型的债权人是有担保债权人。如果债务人停止付款或支付欠款,债权人可以尝试解除中止。

  如果动议获得批准,则解除对有担保债权人的中止。如果某些有担保债权人解除中止,自动停留对任何无担保的非优先债权人仍然有效。中止将继续有效,直至解除中止的动议或破产解除或案件被驳回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