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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婚假应该怎么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各项权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


2、 劳动者有选择职业的权利。


3、 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4、 劳动者有权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 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6、 劳动者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7、 劳动者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8、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等等。其中,婚假也是劳动者的一种权利,近期有朋友向小编咨询了关于婚假应该怎么休的一些问题。本次,律霸小编就和大家具体聊聊。


婚假,是国家给予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是每个劳动者都可能会遇到的情况,结婚是人生大事,我国的法律对于这一大事明文规定了假期,以保障公民的权利。


对于婚假在现实生活中,通常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1、婚假的天数


周先生与朱小姐经人介绍认识、相恋,两人很快登记结婚,领取了结婚证。此时周先生28岁,朱小姐23岁,两人均为初次结婚。不久后,两人分别向各自公司提出要求休婚假和晚婚假。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所以周先生与朱小姐均可享受婚假已经晚婚假。


2、再婚的婚假


24岁的王女士不顾家人已经好友的反对,与40岁的,离异过一次的庄先生登记结婚。登记后,两人分别向各自公司提出要求休婚假和晚婚假。规定,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因此,再婚者同初婚者一样,同样可以享受婚假待遇。所以王女士与庄先生均可享受婚假。


3、婚假的工资


休婚假及晚婚假15日,从2010年12月1日至2010年12月13日。2011年1月,单位支付了两人的2010年12月的工资,因未包括婚假及晚婚假15天的工资,两人遂与单位发生争议。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因此,婚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为职工已经提供了劳动,应当依法按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单位做法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对此,法律上的法条依据如下: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要休婚假前,应当安排好手上的工作,做好一切被拒绝的可能然后找个适合谈话的机会和上级进行交谈,并且做一份详细的请假前期的工作计划,保持一份时刻准备再此申请的理由,与公司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实在无计可施,可申请劳动仲裁。


以上就是律霸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婚假应该怎么休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现实生活中您或您的家人朋友们遇到类似的问题,可以直接找所在地人民法院或公安机关,或者在第一时间找律霸网律师在线图文咨询或电话咨询。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也可以咨询律霸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