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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女性职场生育权如何保障


许多女性走入职场后,总会遇到一个困境,怀孕时,便会被公司以各种理由辞退,难道对于职场女性而言,孩子或是工作,一旦选择一头,就意味着另一头的覆灭吗,那么我们如何对于这种不公平的做法进行维权,如何保障职场女性的生育权?

案例聚焦

姜某2011年10月24日入职某销售中心,任职会计经理,同日双方签订了期限至2012年1月23日的试用期合同;2012年 1月28日姜某通知某销售中心其已怀孕;姜某于2012年3月9日因孕期反应强烈住院保胎; 2012年2月起,单位开始停发工资;3月28日,姜某与某销售中心办理手头工作的交接,以保证其怀孕期间某销售中心工作的正常进行;2012年8月6日,某销售中心向姜某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在高速发展的社会中,生育的代价为何如此之大,女性生完孩子之后,竟然连工作都会被剥夺,甚至在工作面试时,HR就会问你,你有孩子吗,或者你在怀孕这方面有没有准备,以此来保障公司能得到最大的利益。

有这样一份调查显示,超过六成的职场妈妈因为担心生育影响工作而拒绝要二胎;还有46%的职场女性因为生育错过了升职的机会。

相关法律

我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劳动法》都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员工怀孕期间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行为显然违反了有关女工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第三条规定:本办法第二条(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②)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无论如何 怀孕生子都是类社会发展之必须,女性在职场的这种遭遇,其实也是变相的性别歧视,应当得到更多的重视和保护。

以上就是律霸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职场女性如何维护自己生育权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现实生活中您或您的家人朋友们遇到类似的问题,可以直接找所在地人民法院或公安机关,或者在第一时间找律霸网律师在线图文咨询或电话咨询。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也可以咨询律霸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