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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1998年海运改革法案

  1998年海运改革法案由国会通过,改变了海运和运输业公司的法规。

  1998年“海运改革法案”是国会通过的一项立法,对海运业及其中的海运业实施了新的和最新的法规。“海运改革法案”(OSRA)提出的修改影响了许可,保税和关税,并由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正式实施查找更多法律文章

  搜索 (FMC)从1999年3月1日开始。

  新规定适用于所有海运中介,包括海运代理(OFF)和非船舶运营共同承运人(NVOCC)。根据定义,OFF安排,预订和发送货物以便通过水运输; 他们还为这些货物准备和处理文件。无船承运人是一种为货运和货运提供海运的公共承运人。虽然无船承运人实际上并不拥有或经营运输中涉及的船舶或船只,但它只对运输本身负责。

  许可

  根据“海运改革法”,任何计划在外贸行业作为OFF或NVOCC运营的公司,无论是通过美国水域运输还是安排运输,都必须首先获得联邦海事委员会的许可。为了获得许可,公司必须为其将运营的每个分支机构提交许可证申请。

  此外,独资经营者,合伙人或公司官员必须具有至少三年的行业经验和品牌声誉。获得许可后,必须在所有装运单据,公司信头和其他文书上显示。个人只能作为一个组织的被许可人。

  非美国的无船承运人无需获得许可证,但他们可以选择通过FMC进行许可。

  保税

  根据“海运改革法”,所有海运中介必须在开始工作前提供保证金。如果提出索赔,该债券将承担财务责任。

  债券要求细分如下:

  •海运代理商 - 50,000美元;

  •非船舶运营公共承运人 - 75,000美元;

  •外国或未经许可的海运中介 - 150,000美元,除非是美国的保税和许可办事处; 和

  •非法人分支机构- $ 10,000。

  此外,债券必须以与许可证相同的公司名称提交。

  关税信息

  所有通过海运保税,许可和参与海外贸易的无船承运人必须公开报告和提交其关税信息,费率,分类,做法和收费。根据OSRA,这些公司现在必须通过FMC的自动系统发布关税信息,允许无限制的公共访问,搜索功能和长达两年的在线关税历史。

  这些公司还被允许使用Dart Maritime Service提供的网站托管和维护,以便发布这些信息。DMS将按季度向公司收取任何已发生费用的费用,如有变更,恕不另行通知。

  获得法律帮助

  海事法律和程序往往令人困惑,尤其是那些对行业不熟悉的人。任何对海运法有疑问或需要额外指导的人都应尽快咨询路易斯安那海事律师。路易斯安那州的海事工人和海员应该致电路易斯安那海事律师,了解“海运改革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