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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通过拆迁协议进行拆迁有哪些陷阱

  很多拆迁方因为利益的关系,希望早日可以拿到征地,但是又没有取得政府相关批准,在这种情况下,就催生了一种协议征收的情况。在这种征收形式下,属于拆迁方和拆迁户双方的事情,而并没有政府参与,因此,如果这种形式损害到了拆迁户的利益,拆迁户是很难进行诉讼的。

  “拆迁协议”,在本质上,是一种民事合同,没有政府强制力。正因此,只要被征收人,未签订征收协议,则任何人、任何机构,就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拆迁。

  被征收人,在协议征收时,需注意的关键点,有哪些?

  (一)了解周边房产信息:

  在征收方公告后,被征收人获知征收消息后,应及时了解周边的商品房成交价格。对政府发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也可作为参考。与征收方谈判的时候,要保持冷静,合理、合法争取恰当的拆迁补偿。

  (二)签字前,应彻底读懂合同,并要慎签字:

  虽说征收协议在本质上,属于民事合同,但只要被征收人签了字,就代表被征收人认可了协议的内容。对于将来产生纠纷的,会不利于被征收人的维权。因此,在签字前,被征收人须彻底读懂协议内容。对于无法接受的内容,应坚决反对;对于协议中没有涉及的内容,若被征收人认为需要添加的,应及时添加。签订征收协议,切忌在模棱两可或仓促状态下,随意签订征收协议。

  (三)保留好凭证:

  对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使用证等这些证件的原件,在征收的过程中,须保管好,不要轻易交给他人。这些证件,是证明被征收人对房屋拥有所有权、对土地拥有使用权,所不多的凭证。在现实的谈判过程中,征收方常会以“做个记录、做个统计”等理由,要求被征收人提供原件或复印件,被征收人须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