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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工作未告知保险公司 出车祸少获2.5万元赔偿 - 汽车保险理赔
换工作未告知保险公司 出车祸少获2.5万元赔偿 - 汽车保险理赔

(实习记者包慧 通讯员詹捷)换工作没有告诉保险公司,出车祸保险公司只赔了一半,李太太很懊悔。

  李先生在2002年9月投保了重疾保险保额2万元、附加意外伤害保险保额5万元,投保时职业是公司的内勤(第一类职业),年缴保费612.60元。今年10月,李先生驾驶摩托车回家途中与中巴车相撞,不幸当场
死亡。

  保险公司将理赔款送到李先生家属手中,数目不是全额7万元,而是4.5万元。李先生的家属在悲痛万分的同时也对保险公司的理赔非常不满意,质疑保险公司的诚信。

  保险公司称,李先生在投保三年后的2005年因为工作变动,购置了摩托车并持有驾照。依据职业分类表,凡持摩托车驾照者都属于第三类职业。但李先生并没有把职业的变更告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也一直按照第一类职业的费率收取李先生的保费。而他由一类职业变为三类职业后年缴保费应为712.60元,如果他每年加保费100元,这次事故就可以获得全额赔付。

  当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金就只能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之比来赔偿。由于第一类职业费率是第三类职业的1/2,因此按比例保额5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赔付2.5万元,所以总赔付金额就是4.5万元。

  泰康人寿湖北分公司理赔主管高伟介绍,意外伤害险不以年龄或性别等作为费率拟定标准,而是按职业类别制定费率,职业类别越高者意外伤害险保费就越多。所以,一旦被保险人的职业发生变动,就需要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办理相应的职业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