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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谎称是行人 理赔人员调查3年挽回损 - 保险理赔知识
受伤谎称是行人 理赔人员调查3年挽回损 - 保险理赔知识

  一件普通的车险理赔案,却让太保产险重庆分公司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行程4000公里,耗时1000多天。虽然案件最终水落石出,但案件揭示出:保险业诚信建设不仅仅是保险公司自己的事情,它是需要投保人、被保险人、事故处理机关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一项系统工程。

  2002年6月7日,太保产险重庆分公司万州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万支公司)接到报案:称在万支公司投保的渝F21375车在行至四川宣汉境内发生倾覆,造成车辆严重受损,伤及两名行人。万支公司据此立案。由于伤者未痊愈的原因,事隔两年之后的2004年7月,被保险人才向万支公司递交了索赔申请,索赔金额总计近7万元。

  接到全部索赔材料后,万支公司当即将案子上报到重庆分公司,由分公司依照核赔权限规定进行处理。在案件流转到人伤费用审理流程时,理赔审核人员提出了异议。一是伤者伤情同车辆侧翻造成的车祸伤情不符;二是据报案人自述,车祸事发地十分偏僻,路况糟糕,且当时狂降大雨并近傍晚,按此说法推测路上应无行人,该车在这样的情况下车速应该不快,即或是有行人,应该不会恰巧就伤及了两人;三是车主提供的医院病历并无受伤经过的详细记录;四是该事故证明书为便条式证明,很可能是由车主自述后,当地派出所据此出具的证明而已。

  无现场查勘草图,无证明伤者为行人的实质性物证。太保产险重庆分公司案件争议审理委员会根据上述疑点初步分析后决定,从源头开始重新梳理此案。

  要弄清楚发生在两年以前的案情谈何容易。2004年8月,公司组成专案小组,长途跋涉,翻山越岭,赶赴事发地点,展开调查取证、情况核实工作。专案人员走访了案发地周围几十户人家,从周围群众反映的情况以及当地派出所了解掌握的线索中发现,事故发生时,伤者张某、苏某出险时正在货厢上捆绑钢筋,并不像报案人所称伤者是行人。根据保险条款规定,此事故两伤者不属于保险赔付责任范围。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保险公司专案小组人员感觉十分棘手。

  当地群众只愿意向保险公司的调查人员口头说明情况,无一人愿意出面签字做证,使该案取证困难。

  专案小组通过重庆市刑警总队向被保险人林某核实情况,林某以驾驶员自行处理、不知详情为由拒绝回答保险公司的询问。

  太保产险重庆分公司与重庆市刑警队、万州区经侦处、渝中区刑警队及经侦支队取得联系,希望他们能够协助对两伤者为货厢上的人这一情况进行取证;但因该案发生在四川宣汉,当地警方以跨辖区办案需到省公安厅办手续为由给予拒绝。太保产险重庆分公司欲委托重庆某保险公司再次前往事发地收集证据,也因诸多原因而流产。

  今年4月,车主以保险公司久拖不赔为由向重庆市开县人民法院起诉,眼看诉讼期限将至,案件还毫无进展。在这个节骨眼上,太保产险重庆分公司专案小组人员经多方打听,获得了一个可以试一试的机会。

  专案小组通过以往的客户单位与宣汉县公安局取得联系,得到他们的协助,于5月13日再次赴当地找到两伤者张某和苏某。在派出所警官的配合下,宣导了相关政策,耐心细致地给他们讲解了理赔原则:一、车主不管是否参加保险,保险公司是否赔付给车主,均不影响车主应赔偿伤者。二、保险公司赔偿车主,必须是在事故属实的基础上按保险合同赔付。三、如果为车主隐瞒事故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证据,是做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张某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最终向调查人员讲述了事情的真实情况。历时近3年的一件普通车险理赔案终于尘埃落定,太保产险重庆分公司的理赔人员为公司挽回了近7万元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