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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德汇火灾责任认定 - 汽车保险理赔
德汇火灾责任认定 - 汽车保险理赔

2008年1月2日,位于乌鲁木齐市钱塘江路508号的德汇国际广场批发市场发生火灾,造成2名群众死亡,3名消防官兵牺牲,目前火灾损失正在进一步核实中。

  火灾发生后,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牵头,组成了由沙区人民政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消防局、市司法局、市总工会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

  经调查,起火前市场通道处违法设置临时摊位,占用消防车道,经营可燃物,导致外来火源引发火灾条件的形成,是造成此次火灾的主要原因。火灾发生时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操作不当,报警不及时,致使火势蔓延。未能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火灾发生时不能有效起到作用是造成火灾蔓延的主因。

  乌市公安局消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对此次火灾事故责任作出认定:新疆德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德汇国际广场未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履行其法定消防安全职责,内部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违法占用消防车道设置摊位,未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对员工的安全培训不到位,对此次火灾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新疆德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德汇国际广场总经理张献开,对火灾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作为新疆德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钱金耐,对火灾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局火调科科长贾广华说:“《火灾事故责任书》涉及到受灾商户保险理赔和法律诉讼,现在需要领榷火灾事故责任书》的受灾商户,可以凭身份证,到消防局防火处火调科领取,也可拨打电话2354197进行咨询。”(新疆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