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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申请破产在南卡罗来纳州

  许多人认为,如果他们申请破产,他们的资产都不会受到保护。然而,南卡罗来纳州的人们可能会感到宽慰,因为他们发现“资产保护”法律允许他们保留某些资产而不管他们对其他人的债务。

  第7章与第13章破产

  破产是联邦法律的一个广义术语,允许企业和个人摆脱债务并偿还债权人。虽然有各种类型的破产,但最常用的两种是第7章和第13章。

  根据第7章破产,一个人的资产可能被清算,但例外情况除外 最必要的资产。作为解除债务的交换,破产申请人将所有非豁免财产转交破产受托人出售以偿还债务。

  第13章破产导致债务调整计划。申报人通常保留所有财产,但每月直接向破产受托人支付所有可支配收入。受托人根据破产法院批准的计划从该收入中向债权人付款。债务通常根据申报人的可支配收入减少,通常在三到五年的时间内支付。

  南卡罗来纳州的破产豁免

  当债务人申请破产时,每个州都有自己的豁免规则。豁免是破产程序和债权人的财产安全。典型的豁免包括房屋,汽车,保险单和退休账户等。南卡罗来纳州法律要求债务人使用州法律规定的特定豁免。申请破产时必须提出豁免,否则您可能会丧失其保护。

  有担保债务与无担保债务

  有两种类型的债务:担保和无担保。有担保债务是指您使用房产 - 有时也称为抵押品 - 就像您支持贷款的房屋一样。一个例子是使用您的房屋净值来购买汽车。无担保债务是不受财产担保的债务。无担保债务的一些常见例子是信用卡债务,医疗账单和诉讼判决。

  债务人非常重要的是要意识到,一般来说,担保债务的财产不能免除债权人,即使它属于所列的豁免,因为个人已经自愿使用该财产来获得贷款。例如,确保抵押贷款的房屋或确保汽车贷款的汽车将不受保护。然而,无抵押债务不会从豁免财产中支付。

  寻求法律建议

  考虑申请破产的个人应该了解他们根据南卡罗来纳州法律可以采取的豁免。建议咨询经验丰富的南卡罗来纳州破产律师,帮助您制定破产计划,尽可能保护您的资产,同时履行您对债权人的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