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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的一个最高法院案件质疑Facebook宾夕法尼亚州阿伦敦人的咆哮是否应被视为他对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所保护的言论自由权的援引,或者是否应将其视为犯罪威胁。

  他的妻子在2010年初离开他时,这个31岁的孩子遇到了麻烦。几个月后,他因在网上发布威胁性帖子而被解雇,其中有一位同事报告了他的性骚扰事件。在他被终止后,该男子的暴力帖子频率增加,并且一度包含足够的暗示,他可能会在FBI对他进行访问的学校枪击事件。据报道,他引用说唱艺术家Eminem和其他嘻哈表演者的歌词。该名男子声称他的评论是笑话,并非意味着威胁,而且暴力散文是他抑郁状态的一种治疗形式。

  该案件的男子于2011年因在Facebook上发表关于希望杀害他疏远的妻子和其他人的言论而被监禁,其中包括曾访问过他的联邦调查局(FBI)特工之一。他在联邦监狱被判处三年零八个月的徒刑。

  互联网言论中的刑事责任

  在一项八比一的多数决定中,最高法院推翻了刑事定罪,理由是合理的人标准不足以定罪。陪审团被错误地指示,被告知标准应该是一个合理的人是否会将这些词视为威胁,这是不正确的。相反,它决定,检方必须表明作者的意图是威胁。刑事责任必须考虑被告的精神状态。

  这种情况引起了广泛的兴趣,因为要求最高法院确定互联网言论中的刑事责任是什么。言论自由的支持者担心许多人参与的临时职位和书面互联网交流将受到详细审查,其中没有暗示有害意图。在此裁决之前,在许多联邦司法管辖区,包括新泽西州,宾夕法尼亚州和特拉华州,标准只是暴力互联网表达的主题必须感到受到威胁。

  在裁决中,首席大法官约翰·G·罗伯茨(John G. Roberts,Jr。)强调,这一决定是狭隘的,而有关法律并未解释定罪所需的精神状态。塞缪尔·阿利托大法官部分异议。虽然塞缪尔·阿利托法官同意撤销定罪,但他不同意罗伯茨酋长的推理,指出应该更好地界定未定义的精神状态对刑事定罪的要求,并且他对下级法院在决定类似行为方面的后果表示担忧。的问题。

  本案中的男子于2014年2月从联邦监狱获释,随后于2015年4月被判入狱,罪名是用罐子击打女友的母亲。

  美国在费城的律师办公室正在寻求另一项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