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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买到假货后,到底主张“假一赔几”?

  近些年,中国的电子商务变得愈加发达,如今有数以亿计的消费者开始了网购。网购对于现在工作忙碌没有时间逛街的上班族而言,方便迅捷;对于小镇村庄的人们而言,能够更快捷且低成本地购买到自己所需要的东西……总而言之,网购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许多便利。

  但与此同时,有不少人表示,网购比起实体零售模式,更容易买到假货。那么当消费者买到假货,我们首先想到的是要维权索赔。我们可以确定的是,我们应该要求赔偿,但到底是主张“假一赔几”呢?很多人对于这个问题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小编来给大家介绍以下主张不同赔偿的不同情况。

  一、假一赔二

  商家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比如销售高仿注册商标的商品。

  二、假一赔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消费者可以主张“三倍赔偿”:

  (一)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二)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分量不足的;

  (三)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四)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标示销售商品的;

  (五)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六)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七)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八)做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九)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做虚假宣传的;

  (十)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十一)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十二)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十三)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三、假一赔十

  (1)如果商家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了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是仅仅针对食品安全的赔偿,并不是所有商品都有权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

  消费者因食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除外。

  (2)对于商家事先告示承诺“假一赔十”的,实践中认为该告示属于合同中的要约,那么商家买到了商品即属于承诺,因此“假一赔十”的告示将成为合同的内容,自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所以,发现商家提供的商品属于假货的,可以根据商家事先承诺的“假一赔十”要求十倍赔偿。

  不过,这里需要注意商家告示“假一赔十”,需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四、维权途径

  在日常生活中,“知假售假”的行为仍旧屡禁不鲜。因此,消费者在进行购物时应当提高警惕,如果不幸买到假货应当通过向与商家协商、交易平台投诉、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法院起诉的方法来解决问题。但无论是通过哪种方法,消费者都应当保存好小票、发票、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材料,减少维权路上遇的麻烦。

  以上就是买到假货后,到底主张“假一赔几”的相关内容。还有其他需要咨询的法律问题,可以联系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