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页 > 拆迁维权 > >
案例
父母离婚孩子17岁可不可以独自生活?

父母离婚后,对孩子的影响也是蛮大的。有些孩子有了自己的想法之后想独自生活。那父母离婚后17岁的孩子们能不能独自生活呢?且听笔者为大家讲解一下相关的内容,也可以第一时间寻求我们专业的律师获得最佳帮助。

《民法通则》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从这里看只要有劳动收入,17岁也是可以独自生活的。但还有很多孩子到了18周岁以上,还在上大学,没有工作,作为孩子的父母或者监护人应尽量满足孩子学习的需要,孩子也可以勤工俭学,解决部分学费。所以一般来讲17岁还不注意达到独自生活的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条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十一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二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现实生活中您或您的家人朋友们遇到了孩子这方面的困扰,可以直接找所在地人民法院或公安机关,直接起诉或报警立案,或者在第一时间找律霸网律师在线图文咨询或电话咨询。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也可以咨询律霸网相关律师。

声明:该作品内容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内容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或网站客服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不给抚养费会进入黑名单吗?

抚养费强制执行人在外地怎么办?

父母离婚孩子17岁可不可以独自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