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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家庭暴力如何赔偿


家庭暴力离婚赔偿标准:


  家庭暴力怎么赔偿?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侵害对象是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


  在家庭暴力情形下。这里物质损害主要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等。精神上痛苦是极其主观的感受,别人无从得知,从而不可能精确计算精神损害,在实践中,一般会影响到赔偿数额的有以下因素: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三条规定:受害人有权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和公安机关等寻求救助,相应机构应当应受害人要求采取救助措施。


第四十五条规定:对构成犯罪的,司法机关应依法追究刑事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规定:规定实施家庭暴力为法院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之一。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8条规定:


“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受家庭暴力的离婚妇女,不但可请求物质赔偿,而且可以请求精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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