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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从法律角度聊聊和房东的那些事儿


随着各地限购令的相继实行,越来越多的人们选择租房子。不少人觉得:买房,需要一大笔钱,给完首付之后,身上剩下的钱就不多了,还要再背个房贷,生活压力多大啊,想吃好一点都难,甚至一日三餐过得很苦。但如果你是租房的,你已经解决了住的问题,每个月只需要给一点租金,在衣、食、行方面上过得比买房的轻松。这也很好的解释了为何目前我国租房市场格外火爆。

但租房就必须要与房东相处,有些租客与房东事先约定不明确,导致后来一来一往间,难免产生摩擦。甚至小到出“租房灯泡坏了,谁来修”这类鸡毛蒜皮的小事都可能最终掀起轩然大波。

那么,今天律霸小编就和大家从法律的角度聊聊租房过程中和房东的那些事儿。

情景一:让房东上门修灯泡,房东说交房的时候是完好的,租客用坏的得自己修。如果你们压根没有签订租赁合同或者租赁合同中对此并没有细致约定,这事该怎么办呢?

别急,我们来细看一下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款条文结合一下,不难得出,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房东出租房屋,要保证房屋适合居住,租客正常使用灯泡导致灯泡油尽灯枯,不承担赔偿责任。而房东应该对出租房屋进行维修。

情景二:房东告知房屋已经被转卖,让你立即腾房?要解答这个问题就不得不提买卖不破租赁。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这就是大名鼎鼎的买卖不破租赁条约。只要租赁合同未解除,房东就算把房子卖给一个香港市民李嘉诚,房子还是得你住。

情景三:什么?!你延迟三天交付租金,房东要求你搬出去,并且押金不退?别急以下条款了解一下!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可以看出延迟支付并不立即构成解除合同条件,作为房东得先催一催且得给个合理期限,租客未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的房东方可解约。

租客和房东的情谊也可以算是世上一段难得的情谊,我有幸租了你的房,你有幸住进了我的屋。希望不论是房东还是房客都能换位思考,和谐相处。但若真的经历不可协调的矛盾使自身权益受到了损害,也要勇敢举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

以上就是律霸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租房时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现实生活中您或您的家人朋友们遇到类似的问题,可以直接找所在地人民法院或公安机关,或者在第一时间找律霸网律师在线图文咨询或电话咨询。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也可以咨询律霸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