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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等级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


每年都有许多人外出工作。他们努力工作以赚取微薄的收入。有时,他们会在工作中难免受伤。劳动者只有认定为工伤后,方可申请工伤鉴定,且必须在医疗结束或医疗期满后申请,否则将对鉴定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接下来律霸法律网为您介绍关于司法鉴定工伤等级程序的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伤残等级司法鉴定程序

一、组织鉴定

1、实行当面鉴定制度,由市劳鉴办通知被鉴定人到指定地点、接受鉴定组专家的临床诊察和鉴定,被鉴定人必须随带X光片、CT片、各种检查报告单等备查。

2、每次鉴定须有3人或3人以上鉴定组专家参加,鉴定结果由3位鉴定专家共同作出,并签署姓名。

3、市劳鉴办认为必要时,可在专家鉴定后的7日内组织核查或社会调查,到被鉴定人单位、居住地或医院进行调查、核实情况。

二、鉴定结果

1、鉴定结果在鉴定后的7日内作出,并由市劳鉴办通知被鉴定人单位、被鉴定人本人领

2、依据国家标准(GB/T16180—1996)《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鉴定结果分10个等级,其中伤残1—4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伤残5—6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伤残7—10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三、重新鉴定

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对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鉴定书后15日内,向省劳鉴委提出重新鉴定。省劳鉴委的鉴定结果为最终结论。

四、复查鉴定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职工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鉴定所需材料

(一)申请工伤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等级鉴定须填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1、《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发生工伤后首次就诊病历、与该次工伤相关的住院资料及其后所有门诊病历;

3、首次及其后复查的各项影像学检查(如X光、CT、MRI等)报告单;

4、受伤部位存在疤痕、缺损、畸形的,须提供受伤部位的彩色照片;

(二)申请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复查鉴定须填报《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1、《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及复印件;番禺、花都区,从化、增城市工伤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重新鉴定须提供原工伤认定书、工伤鉴定结论及工伤复查鉴定结论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报告和相关病历等证明材料;

3、发生工伤后首次就诊病历、与该次工伤相关住院资料及其后所有门诊病历;

4、首次及其后复查各项影像学检查(如X光、CT、MRI等)报告单;

5、受伤部位存在疤痕、缺损、畸形,须提供受伤部位彩色照片。

(三)申请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变化的复查须填报《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1、《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伤残程度变化复查的报告和相关病历等证明材料;

3、发生工伤后首次就诊病历、与该次工伤相关的住院资料及其后所有门诊病历;

4、首次及其后复查的各项影像学检查(如X光、CT、MRI等)报告单;

5、受伤部位存在疤痕、缺损、畸形的,须提供受伤部位的彩色照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以上便是律霸法律网为您带来关于伤残等级司法鉴定程序的相关知识,在工作过程中意外受伤时,只需出具相应的伤残等级司法鉴定证明,证明伤残程度,严格按照伤残等级司法鉴定程序进行,并签名。

同时,司法鉴定的程序是,伤残职工就医后,应将资料带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如果现实生活中您或您的家人朋友们遇到类似的问题,可以直接找所在地人民法院或公安机关,或者在第一时间找律霸网律师在线图文咨询或电话咨询。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也可以咨询律霸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