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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对方殴打子女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吗?


  我们知道,子女抚养权问题首先可以在协议离婚的时候夫妻自己私下确定;其次,可以在诉讼离婚的时候,由法官经过审核确定。不过,抚养权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那么,对方殴打子女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吗?下面让我们了解一下吧!

  案情介绍:

  张先生和前妻离婚已经十年。十年前,法院判决他们离婚;婚生子小张由张先生抚养。

  父母离婚时,小张年仅五岁,刚开始,他随父亲一同生活。不过,离婚后,刘女士了解到张先生对儿子不太好,因此,她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于是,离婚一年后,刘女士就向湖里区法院起诉,请求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不过,当时法院判决驳回了刘女士的诉求。

  虽然刘女士第一次起诉没有获得法院支持,但事实上,自2009年起至今,孩子就一直跟着刘女士,共同居住生活。

  近日,刘女士第二次提起诉讼,要夺回儿子的抚养权。

  这次,她起诉说,在儿子与其父亲一起生活期间,其父经常殴打孩子,并用恶毒的语言刺激孩子,还经常半夜将孩子赶出家门。所以,既然张先生不尽抚养义务,她就请求法院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她。

  与此同时,刘女士还特意向法官提交了自己的收入情况说明,由她所在单位证明她每个月平均收入有6000多元,以此证明她有抚养孩子的能力。

  面对前妻的起诉,张先生坚决反对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

  父母都争着要儿子的抚养权,那么,孩子自己想跟谁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对孩子本人进行了询问,孩子明确表示:“愿意随妈妈一起生活。”

  因小张愿意随母亲一起生活,而母亲又有抚养小张的能力,因此,近日湖里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原告刘女士的诉求,将孩子的抚养权变更给刘女士。

  律师说法

  子女抚养关系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子女的成长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离婚时的双方实际情况,可能会在子女成长过程中产生很大的变化,所以,法律出于保证子女健康成长的考虑,允许离婚夫妇以协议或诉讼方式变更与子女的抚养关系。

  法官还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以上就是律霸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对方殴打子女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吗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现实生活中您或您的家人朋友们遇到类似的问题,可以直接找所在地人民法院或公安机关,或者在第一时间找律霸网律师在线图文咨询或电话咨询。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也可以咨询律霸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