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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担保人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不担责任


大家都知道,在民间借贷中,担保人承担很多的法律连带责任,特别是在借贷纠纷案件中,担保人甚至要直接付债务人的责任,所以担保人需要谨慎担当。一般不是关系特别好,一般大家都不会做担保人,小编今天要介绍的是,在5种条件下,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人不担责的5种情况是怎样的



1、超出“担保责任期限”


担保也有“有效期”,法律条文中对有效期叫“担保期间”。逾此期限,债权人未提起上述主张的,担保人则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根据《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一般担保的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间的,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间和前款规定的担保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



换言之:对于连带责任担保而言,债权人未在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间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



2、担保法第三十条规定: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4、担保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5、《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的规定:“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已经超出了担保期限,我那么是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如果担保人是被欺诈胁迫进行担保的,也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我们在担保一些合同的时候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进行担保。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上律霸网找律师进行图文咨询,帮助您了解更多更详细的法律纠纷问题,解决您的困惑和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