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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什么是监视居住?


有时候,犯罪嫌疑人可以不在监狱被拘留而是进行监视居住,但是很多人并不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最近,就有不少向律霸网小编咨询监视居住问题的。有位咨询者就表示,自己听说同学的亲戚最近被监视居住了,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个概念,想知道什么是监视居住。

那么,律霸网小编就来说一说监视居住吧。

监视居住是指公检法对符合逮捕条件但具有法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责令其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一、有权监视居住的主体:

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二、可以【非必须】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包括两种类型:

1.符合逮捕条件的监视居住【监视居住作为逮捕的替代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逮捕条件【前提条件】,具有5种法定情形之一的,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是指患有严重疾病,且生活不能自理的,才可以监视居住;

(2)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指自己养育的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2.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监视居住【监视居住对取保候审补充作用】:

A.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B.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可以监视居住。

三、监视居住执行机关:

1.由公安机关执行。

2.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A.由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

B.检、法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案件决定取保候审的。

四、监视居住的执行处所【住处、居所】: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

2.办案机关指定的居所【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五、监视居住类型:

1.住处监视居住: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进行。

2.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1)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A.[公安规定]固定住处是指被监视居住人在办案机关所在地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

B.[公安规定]指定的居所是指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在办案机关所作地市、县内为被监视居住人指定的生活居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具备正常的生活、休息条件;便于监视、管理;保证安全。]

(2)特定重大犯罪也可以在指定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检察院、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A.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

B.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

C.经上一级检察院、公安机关批准。

想必大家看了上面的说明之后,对监视居住有了一定的了解。律霸网小编非常高兴看到大家愿意积极地了解一些法律常识。有时候是来源于对身边发生的事的疑惑,有时候是来源于对于看书时的困惑。这是非常好的学习习惯,对于不了解的知识积极地进行补充学习。律霸网小编相信大家通过自己的了解一定能赔偿出良好的法律思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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