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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咋评定?


  在日常生活之中,交通事故如今越来越多了,应该如何处理交通事故,也是驾驶人应该学习的一部分。作为受害者,倘若不幸遇到了交通事故的伤害,那么一定要懂得通过合法的途径来追讨赔偿,合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咋评定?下面让我们了解一下吧!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办理伤残评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光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在办理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时候,受伤者需要注意一个时间问题,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进行评定,否则的话不利后果只能由自己承担。同时,要是对评定的结果有所怀疑或表示不服的话,法律允许当事人申请进行重新评定。而重新申请评定需要怎样的材料,你可以到律图网站的相关栏目进行详细了解。

  以上就是律霸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咋评定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现实生活中您或您的家人朋友们遇到类似的问题,可以直接找所在地人民法院或公安机关,或者在第一时间找律霸网律师在线图文咨询或电话咨询。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也可以咨询律霸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