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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房东追讨房租,要不要举证证明对方没交房租?


房地产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支柱型产业,在疫情期受到了不小的影响。但随着复工复产的有序推进,房地产市场正在逐步恢复正常运行。但目前,整体商品房的价格仍然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高昂的房价依旧是大多数人所负担不起的。因此,全中国有许多人选择租住房子,也有不少朋友通过出租自己的房屋,以此牟利的。而作为房东,最令人头疼的情形就是租客拖欠房租,逾期不交。

近期,律霸小编接到一位朋友的咨询。甲租房给乙,签订租房合同,租期一年,每个月30号前给房东打下一个月的租金。已经租了半年,前三个月均按月付款,后三个月却没有支付。于是,甲按合同规定,可以起诉乙。甲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支付租金及后期可能拒不搬出的费用。那么,这种情况下甲应该提供哪些证据?要不要举证对方4、5、6三个月未支付租金的事实呢?

对此,律霸小编建议原告方不需要提供对方未支付租金的证据。所谓,“证有不证无”,现实生活中一般无法证明没有收到钱款这类事项。因此,法律上规定,原告需要证明法律关系存在,但一般无需证明某一事项不存在。

根据最新出台的民诉法证据规则: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或者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在证据交换、询问、调查过程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当事人明确承认于己不利的事实的,适用前款规定。一方当事人对于另一方当事人主张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既不承认也不否认,经审判人员说明并询问后,其仍然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事实的承认。

也就是说,对于没有的事情,我们不需要举证。原告只需要证明对方没有交房租,只要主张他没有交房租,要求其补缴房租即可。比如说我们拿到这个租赁合同,合同上面约定签订从哪年哪月哪日开始起至今,所以对方应按照承诺交房租,而实际上对方未按时缴交,然后至于对方若对未缴交此主张有不同意见,则这个举证责任就转移到对方了。

此类房租拖欠诉讼,原告应当提供的证据是租赁合同原件;证明甲签名真实的材料;乙未依约履行交款义务的证明(合同中规定的用于交款的甲银行账户明细,或者其他有关的微信记录等);乙未履行腾房义务的证明等。

最后,和大家分享一下,针对上述情况,小编在现实生活中了解到的一类被告令人哭笑不得的应对方式。律霸小编有位律师朋友曾经代理过一个租赁案件,也是和上述情形类似的吧。原告方起诉说被告交了三个月的房租,交了半年的房租,然后后面半年的没交,于是要求对方支付后面半年的租金。开庭的时候对方没有当事人到场,而对方律师提出一个观点让我这位律师朋友很惊讶。他说:“原告律师啊,你说我交了半年的房租,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我交了半年的房租?你说我的还有半年的房租没有交,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我没有交?”律师朋友当时差点就被他绕晕了,还好反应还比较快,立马就回应说:“被告的意思是说我们没有证据证明他已经交了半年的房租,那他想证明什么呢?证明他没有交任何房租?那么要么就这样吧,法官,我们就变更我们的诉讼请求,不再要求对方交半年的房租,而是交整个一年的房租。因为他说我们没有证据证明他已经交过了,那我们也认可,就当做他全部没有交吧,一分钱都没有交过。”如此一来,被告不但没能逃脱房租费,反而多搭进去了几个月房租,此行为也着实是得不偿失,令人哭笑不得。

如果现实生活中您或您的家人朋友们遇到类似的问题,可以在第一时间找律霸网律师在线图文咨询或电话咨询。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也可以咨询律霸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