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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离婚可否规避夫妻对外债务


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夫妻之间是最亲密无间的,但若是没有感情,纷争就会产生,古人说的好“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夫妻离婚,不仅关系决裂,甚至还有可能给对方挖个坑。

一、相关案例:

李某男和刘某女是合法夫妻关系,婚后李某向原告王某借款50万,借期1年,到期后还本金50万和利息2千元。但是到期之后,李某只能偿还20万,原告王某便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李某还钱,并要求其配偶刘某承担共同偿还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这笔债务属于夫妻关系存续之后的债务,原告请求于法有据,遂判定夫妻二人共同承担。

二、相关法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至此,妻子只能吃了个大亏。

三、如何规避此类风险

当然,怎样才能让这类事件不发生呢?

《婚姻法》第十九条的意思是夫妻之间可以采用书面的方式约定财产的所有权,若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适用相关法律规定。

若是在约定财产的情形下,夫妻任何一方对外负债的话,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则仅由对外负债的一方负债偿还;若不知该约定的话,则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一般这样的明知最好是写进对外负债的协议当中,以免无法诉讼时无法举证。

四、知识延伸

财产分割最好找一个双方都信得过的人或律师做中证人,主持分割。

要区分所分割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分割按份共有的财产是财产共有的按已有的份额进行分割,分割共同共有的财产是财产共有人先确定每个财产所有人的份额,后按确定的份额进行分割。其次,产权必须明确、清楚。再次,协议书内容要符合均等处理并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

无论如何,对待婚姻问题,一定要谨慎,因为这是关乎一生的选择,有人说,爱情的话,谈钱就俗了,但是金钱问题,往往也是婚姻问题中的大头,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一定要对财产问题加以明确,这也是婚姻生活的保障。

当然不同案情细节下,最后结果也不同,如果您遇到相似问题,可以在第一时间找律霸网律师在线图文咨询或电话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