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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和案由

一、从2007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颁布实施后,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为: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争议的案由
 1、劳动合同纠纷:
 (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2)集体劳动合同纠纷;
 (3)劳务派遣合同纠纷;
 (4)非全日制用工纠纷;
 (5)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6)经济补偿金纠纷。
 2、社会保险纠纷:
 (1)养老金纠纷;
 (2)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3)医疗费、医疗保险待遇纠纷;
 (4)生育保险待遇纠纷;
 (5)失业保险待遇纠纷。
  3、福利待遇纠纷
  
彭道柏律师整理
200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