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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新疆律师事务所

  最近加利福尼亚州上诉法院的裁决澄清,欺诈法规可能不会禁止在有限的情况下执行房地产委员会协议。

  在最近Jacobs v.Locatelli,H042292(2017年2月8日)的决定中,加利福尼亚州第六区上诉法院认为,当其中一位房地产业主代表其他人签字时,要求经纪佣金。欺诈法规和口头证据规则不会自动禁止。虽然在加利福尼亚州已经建立了欺诈法规,但在房地产协议方面通常会强制执行,雅各布斯的决定重申,在有限的情况下,欺诈法规不适用于未签署或部分签署的房地产协议。

  在雅各布斯,一名房地产经纪人在她参与出售共同拥有的土地之后被拒绝支付了20万美元的佣金后,起诉了一群房产所有者,因为并非所有业主都签署了该土地。上市协议。然而,其中一名签署人向经纪人表示他正在为其他业主代理行事。在下级法院,雅各布斯的诉讼请求被驳回,而下级法院没有解释其为什么财产所有者的异议人能够持续下去的理由。雅各布斯呼吁。

  在上诉中,上诉法院审查了有关未签署和部分签署的房地产委员会协议的法律状况,并查看了十年之久的最高法院判决Sterling。在斯特林判决中,法院认为,在某些情况下,例如在书面形式含糊不清或不完整的情况下,如果一方当事人能够逃避义务,在其要求缺乏诚信时自我保护,则该书可能符合欺诈法规,或者能够将欺诈法规作为公平合同的条形干预。

  在英镑下,法院在确定书面协议是否符合欺诈法规时,必须考虑周围情况,相关事实和外在证据。可能有必要使用外在证据来解释协议各方理解的基本术语。

  对于Jacobs案件中提出的情况,Sterling的决定尤为重要。Sterling也参与了一项协议,其中有一个问题是其中一个签署方是否以代理人身份签署协议。正如雅各布的情况一样,在斯特林,合同没有明确说明其中一个签字人是代理人。这种情况需要评估外在证据以证明或反驳代理。

  带走:法院确认模棱两可的合同可能受到外在证据的约束。如果指控非签字人代表另一方行事,则欺诈法规可能不是对非签字人强制执行合同的绝对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