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页 > 征地维权 > >
案例
2018年在全市开展了预付式消费情况专题调研活动

  近年来,预付式消费模式在健身、美容美发、餐饮、教育培训、家装、摄影、娱乐等行业中大量应用,有关预付卡、会员卡、预付费的各种消费纠纷不断增多,商家卷款逃逸情况频发。

  1月28日,记者从省消保委了解到,针对近两年多来全省消费维权组织受理的2044起投诉梳理的结果,省消保委发布今年第2号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防范风险意识,警惕预付式消费四大“顽疾”。

  问题一:随意发卡,卷款逃逸

  目前发行预付卡,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尚无对发卡方的资质提出要求,因此超经营能力发卡、超低折扣发卡、无证无照经营户发卡问题明显,经营不善卷款跑路较多。

  金仕堡合肥健身会所宿州路店、瑶海公园店、太湖路店、绿地蓝海店等多家门店相继关门“跑路”,近千名会员的会员费被卷跑;2017年合肥宁国路悦力健身会所“跑路”,200多名会员近百万元被卷款逃走;合肥市瑶海区、蜀山区、经开区等多地佰派、威尼国际、银座等美容店“跑路”;2018年合肥庐阳区F健身会所置地店关门“跑路”……

  问题二:霸王条款,质量不保

  宿州市消保委2018年在全市开展了预付式消费情况专题调研活动,被调查的53个商家中48家规定预付费卡不能兑换现金、不找零,45家规定预付费卡遗失不补,40家对预付费卡规定了使用期限,36家规定预付费卡须按店内规定使用(店规大多不明示),31家预付费卡不参与店内优惠活动,30家预付费卡享有最终解释权,其他还有12家的格式条款不够普遍(包括设置每次最低或最高消费额度、补卡须提供单位证明、不开发票等等)。2016年7月祝先生在某会所办理3000元三年的亲子卡,可当带孩子去健身时,却被告知14岁以下不能进入2楼健身房。

  问题三:无合同票据,维权缺证据

  在宿州市2018年预付式消费情况专题调研中发现,90%商家都表示不愿签订书面合同,60%商家不开具发票,有10%的商家则表示不愿出具任何证明。从预付式消费投诉处理情况来看,在多数商家“跑路”的预付式消费投诉中,消费者经济损失都未追回。如合肥瑶海区佰派美容美发店突然关门,老板失踪,数百名会员手中的预付卡未消费完,辖区市场监管所无法与商户负责人取得联系;另外,因为消费者购买预付卡时未与商家签订书面合同,也未索取票据,致使民事诉讼缺少关键证据。

  问题四:转让经营权不转预付款,消费者吃亏

  由于经营不善等原因,商家经常会出现转让经营权问题,却不转让预付款,后继者往往以不了解情况或“事不关己”为由拒绝履行先前的预付式消费义务。芜湖市的张先生在某美发店办了卡,还剩200元的时候,该店转让,新店表示要继续充值才能用原来的卡,张先生又充了500元,谁知又遭遇转让,新开的店一开始可以用预付卡,一段时间后以系统读不出为由拒绝其使用预付卡消费,当地消保委调解中得知,新开的店与老店之间没有任何经济往来,所以拒绝张先生使用原预付卡。

  春节来临,商家办理预付卡的各种优惠促销活动令人眼花缭乱。省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预付卡消费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理性消费,拒绝诱惑。根据自身实际需要,办理预付卡,不要被商家的推销让利所诱惑而忽视潜在的风险。尽量选择金额小、期限短的预付卡。

  二是签订合同,责任细化。在办理预付式消费卡时,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最好签订书面合同。签订合同前,要看清合同条款内容,事先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遇到约定不清或不公平、不合理条款时应及时提出质疑,不要轻率签字。

  三是保存证据,及时维权。消费者办理预付式消费卡后,要索取票据,妥善保管好发票、消费凭证和合同。遭遇消费纠纷时拨打12315或向当地消保委投诉,发现商家恶意卷款跑路,涉嫌诈骗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