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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广东前海律师事务所

  成人监护权是一种法律程序,其中发现“病房”缺乏照顾自己的能力,并在法律上授权监护人作出决定。当老年人由于健康状况下降,痴呆,中风或其他疾病而无法再照顾自己时,往往需要成年人监护。成人监护是一种法庭程序,在此过程中,“病房”被认为是精神上无能力并且缺乏照顾自己的能力。

  然后,监护人在法律上被授权代表病房作出决定。在这种情况下,监护人有两种类型:

  - 监护人,授权成年监护人就病房的医疗保健和生活安排作出决定。

  - 监护权 - 通常也称为保护人,授权他们代表病房进行财务交易和决定。

  可以任命一人担任病房的两种监护人。虽然成年监护人接管了他们病房的许多日常决定,但他们并没有对这个人有绝对的权力。事实上,一些决定可能需要得到法院的批准,例如出售病房的住所并将它们放入长期护理机构或养老院。

  成年监护人经常被要求向法官提交定期书面报告。他们的责任是在他们病房的最佳利益范围内做出决定,以及如果他们有能力做出自己的选择,他们的病房会想要的决定。

  成人监护是一项严厉的法律救济,只应在绝对必要时使用。这通常是照顾成年人的最后选择,因为可以采取临时措施来解决问题,例如财务授权书。应探索所有替代方案,以确保为成年人做出最佳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