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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

  FINRA最近提出了拟议的规则变更,为如何处理双方支付款项的仲裁裁决提供了急需的澄清。

  目前,当仲裁员命令对方支付相互的金钱赔偿金时,双方是否必须支付全额金额尚不清楚,即使这些金额相互抵消。这可能会导致许多问题。例如,订购支付较高金额的一方确实支付了全部金额的风险,但另一方拒绝或无法支付较低的金额 - 因此第一方无需支付全部账单偏移的优点。由于缺乏明确性,当事方要求仲裁员在案件结束或授权后诉讼中修改此类裁决,这不必要地导致仲裁裁决的支付进一步拖延。

  FINRA的提案将改变“客户争议仲裁程序规则”第12904条和“行业争议仲裁程序规则”第13904条,规定“仲裁员在裁决中没有相反的规定,当仲裁员命令对方支付赔偿金时货币奖励应予以抵销,欠款较多的一方应支付净差额。“

  因此,该提案建立在一个简单有效的方式,以处理涉及双方赔偿金额损失的案件的付款:当事人下令支付更高的金额只需支付净差额。

  如果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批准规则变更,美国金融业监管局将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批准后的60天内公布监管通知中拟议规则变更的生效日期。规则变更的生效日期将不迟于该监管通知发布后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