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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南京国浩律师事务所

  奥巴马总统最近签署了2016年“保护商业秘密法”(“DTSA”)的法律,该法案赋予商业秘密持有人一种新的强有力的选择,可以根据联邦法律提起商业秘密诉讼。

  此前,只有州法律授权此类诉讼,这引发了商业秘密法的拼凑,在不断增长的全球市场中产生了不确定性。这项新法律还赋予商业秘密的所有者 - 通常是企业和雇主 - 根据1996年“经济间谍法”提起私人诉讼的权利,以及在联邦法院提起诉讼的能力。

  DTSA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因为它管理广泛的业务活动,包括雇用和解雇员工,某些公司政策和程序,商业合同中包含的不披露和保密条款,甚至是员工与业务合作伙伴,公众或家人和朋友讨论公司业务。联邦法院将拥有非专属管辖权来审理根据DTSA提出的索赔,原告可以选择在州或联邦法院提起诉讼。以前,如果原告满足某些多样性要求或提出其他联邦索赔,原告只能在联邦法院提起商业秘密索赔。根据联邦和州商业秘密法提出的索赔结果可能有所不同。

  DTSA有严肃的牙齿,允许原告赔偿金钱损失,“示范性损害赔偿”,最高为实际损害赔偿金额的两倍,以及律师费。法律还允许原告在单方面(例如,加急)的基础上寻求禁令救济,包括在被告占有的情况下扣押涉嫌窃取的商业秘密物品的命令。可以授予这些命令以防止商业秘密的错误传播或传播。这是商业秘密领域的一个新概念,因为目前没有州或联邦政府允许这样的查封。最接近的比较是临时禁令或限制令,仅在有限的情况下授予。这种新的禁令救济将如何在法庭系统中发挥作用,以及法官如何自由地发布可能是极其强大的禁令性补救措施,

  雇主必须向员工发出某些DTSA例外情况的通知,才有资格获得示范性损害赔偿和律师费。该通知必须说明,员工可以向联邦,州或地方政府官员或律师披露商业秘密信息,仅用于报告或调查涉嫌违规行为,或者在投诉或其他诉讼文件中,如果提交的是密封下制作。雇主请注意:通知要求将适用于2016

  年5月11日之后签订或修改的所有合同.DTSA将在商业领域产生广泛影响,并将成为寻求保护其商业秘密的雇主的有力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