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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JOBS法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必须修改注册D,允许向经认可的投资者提供私人产品广告

  Jumpstart我们的创业法案(JOBS法案)对联邦证券法进行了几项重要修改。其中一项变化是要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取消规则D中的限制,禁止与某些私人产品有关的一般招揽和广告。

  规则D(规则501及以下)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30年前根据1933年证券法第4(2)条进行私募的安全港规定.Reg D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以及前身条例和判例法)就其本质而言,“私人”提供不应涉及任何广告。虽然即使是不经意的观察者也能理解这种限制禁止电视,报纸和电台广告以及冷落电话,事实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此限制的解释涵盖了更多的活动。从本质上讲,证券交易委员会认为,对于要求的无招揽或广告条件,发行中的每个购买者必须与发行人或其中一名高级职员或董事或发行人的安置代理人之间存在业务或个人关系。 。

  这种广泛的解释使人质疑一些发行人的做法。例如,一个发行中的潜在投资者将发行人转介给其他投资者并不罕见。由于这些其他投资者与发行人之间没有预先存在的业务或个人关系,因此向这些投资者的销售可能导致一般性招揽并且未能满足Reg D的条件。如果发行人购买了“认可投资者”名单。

  JOBS法案规定,在不迟于2012年7月4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必须修订法规D,以取消根据规则506禁止一般招揽和广告,条件是所有证券购买者均为认可投资者。该法规规定,发行人必须采取合理措施,使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确定的方法确保购买者是经过认证的投资者。

  此修订将消除私人发行中发行人的一些常见陷阱。此外,公司将能够宣传他们的产品并与朋友的朋友交谈。唯一的限制是他们将被要求仅向认可投资者出售(规则506允许向非认可投资者销售,前提是发行人向每个非认可投资者提供披露文件,包括在许多情况下,包括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我们预计,一旦Reg D被修订,许多发行人将通过电子邮件爆炸,甚至通过印刷或其他媒体在网站上宣传他们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