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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延期交房,或赔偿或退房

  买期房的业主最怕遇到的问题是什么?那就是开发商延期交房。购房者在支付第一笔定金的时候往往被告知明年或后年的几月交房,眼看就要到交房期了,很多购房者满心欢喜的畅想未来的家是什么样,开始跟装修公司接洽,这时候却被告知房子不能按时交付,可想而知业主们是如何的怒火中烧,遇到这种情况,购房者也就是业主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上海房产律师告诉您。

延期交房,或赔偿或退房  

        一、为什么开发商会延期交房?

  开发商不能按时交付原因有多种,一是建设项目无法按期竣工:这种情况多是由于开发商资金和人力投入不足导致的;二是项目建设完了,但是无法通过竣工验收:这种延期交房一般是因为开发商在手续或者质量上存在问题。以上两种原因造成的延期交房,开发商构成了违约责任,业主是有权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赔偿违约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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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此之外,还存在一种原因造成的延期交房,即因重大规划、政策变更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延期交房,例如高温、台风等天气原因造成的工期拉长,以及相关部门重新规划绿化、道路等政策性原因导致的工期增长。这类的延期交房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开发商只需要在期限内告知业主,是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责的。

  二、面对开放商延期交房,业主该如何应对?

  业主在遇到开发商超过规定时间还是迟迟不交付房屋的情况时,首先可以发函催告开发商交房,并且就违约金赔偿的事宜与开发商协商。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业主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在延期交房的诉讼中,业主最重要的证据是房屋买卖合同和交付房款的相关票据,需要妥善保管并提交给法院。

  三、开发商延期交房可以要求退房吗?

  答案是可以退房,但是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延期交房,或赔偿或退房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对“合理期限”进行了明确,该解释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该解释又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由此可见,开发商延期交房,业主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房的。但是必须达到法定的条件并按照程序办理。业主未在合同中约定退房条款,但符合法定退房条件的,法院也会支持业主的退房要求。

  对于未经合同约定也不在法定范畴内的退房请求,建议业主应先找开发商协调。通常在这种情况下提出诉讼,法庭的鉴定过程相对较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