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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尚公律师事务所

  企业可以发现发现请求令人不安。一个好的商业诉讼律师将能够教育企业他们可能要披露的信息。请继续阅读以了解更多信息。

  当大多数人想到诉讼时,他们会想象一位穿着西装的高级律师在法官和陪审团面前巧妙地辩论。虽然审判肯定是任何诉讼实践的一部分,但在审判开始之前完成的工作通常需要花费大量时间,精力和专业知识用于案件。

  什么是发现?

  发现是在继续进行裁决程序之前收集尽可能多的有关案件的信息和证据的过程。发现是在任何诉讼事项中采取的首批行动之一,通常在向原告的投诉提出答案后立即开始。

  Discovery包括许多类型文档的集合。这些可能包括:

  1.书面陈述 - 这些是提交给对方的书面问题清单,他们必须以书面形式回答。

  2.要求出示文件 - 这是要求对方出示他们可能控制的任何相关文件。然后,请求方将审查这些文件以获取相关信息。

  3.要求接受事实 - 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承认或否认与案件有关的某些相关事实。

  4.传票第三方 - 传票可以发送到诉讼之外的第三方,要求提供书面询问或第三方控制下的文件等信息。

  对发现请求的反对意见

  就像在法庭上提供的证据一样,当事人有机会反对他们认为不属于发现范围或证据规则的任何质询或生产要求。反对意见的原因包括:

  ●发现请求寻求不相关的信息

  ●请求过于宽泛而且不够狭窄,只能产生相关信息

  ●请求带来不应有的负担,这通常意味着产生信息的负担超过了证据的相关性,最后;

  ●请求的信息不可被发现,因为它受律师 - 客户特权或其他一些保护其免受发现的法律特权的保护。

  当当事人反对发现请求时,他们应该在某个日期之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反对意见和法律依据。如果发现争议无法在没有法院干预的情况下进行协调,则一方可以向Compel提交动议。现在,法官将听取发现请求和异议,并将确定正确的决定。

  特权和工作 - 产品

  大多数诉讼当事人在面临诉讼之前都听说过律师 - 客户特权。这种特权存在于一方和他们的律师之间,并涵盖了在代理过程中所做的所有通信。该特权仅适用于客户,而不适用于任何外部方。

  同样,保护工作产品免受发现。工作产品可​​防止对方访问因预期诉讼而准备的文件或通信。律师 - 客户特权和工作产品规​​则受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502条的管辖。

  沉积

  在诉讼事项中收集相关证据的最终方法是通过证词。证言基本上是律师在记录中询问证人问题的机会,类似于在法庭程序中质疑证人的证词。被采访者被称为宣誓人,并接受直接和交叉检查。整个面试由法庭记录员记录,并允许对方的律师提出异议。

  如果您在商业诉讼的发现阶段被要求提供证词,您的芝加哥商业律师将全面解释该程序,并将花时间帮助您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