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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计划制度是什么意思

重整计划制度是什么意思

破产重整制度是指对存在重整原因、具有挽救希望的企业法人,经债务人、债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下及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依法同时进行生产经营上的整顿和债权债务关系或资本结构上的调整,以使债务人摆脱破产困境,重获经营能力的破产清算预防程序。

破产重整,又称企业再生或破产保护,是目前世界各国公认的挽救企业、预防破产最有力的法律制度之一。它源于英国,由美国立法发展至典型与极致。该制度的确立旨在防止濒临危困的债务人进入破产清算,以积极挽救危困债务人使其摆脱困境为主要目的。它在债务人经营发生困难和最终清盘之间设置了缓冲地带,给债务人一个起死回生的机会。


重整程序能否提起,很大程度上决定于重整计划的制定方案是否切实可行,是否内容齐备。总的来讲一个好的重整计划大体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债务人的重整经营方案,这一方案应根据债务人的具体情况而定,有的放矢。

2.对债权人的债权进行分类,对不同种类的债权,其让步幅度和清偿顺序有所区别,一般分为四类:

①有财产担保的债权;②劳动债权;③税收债权;④普通债权。

3.针对债权分类,制定出债权调整方案和债权清偿方案。在债权清偿方案中,应规定各类债权的清偿时间、金额和清偿方式等。

4.制定切实可行的执行期限。

5.其它应当包含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