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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臭名昭着的反托拉斯案件

  像美国这样的资本主义国家认识到自由竞争的优势。一些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件对反托拉斯法规有直接影响。下面讨论一些最臭名昭着的反垄断案件。

  AT&T

  AT&T是美国历史最悠久的电信公司。虽然许多小公司声称AT&T垄断了市场,但该公司多年来一直享有这种不受约束的地位。然而,在司法部长对该公司提起诉讼后,这种情况于1974年开始发生变化。在解决案件之前,需要七年时间和四名司法部长。AT&T同意分成七个不同的公司,每个公司都负责服务于该国的不同地区。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中五家公司合并为AT&T公司,而另外两家公司目前是Verizon和Qwest。

  该案件对反垄断执法的可行性提出了更多问题。多年来,该公司被视为“自然”垄断。其他案件已经出现,经常使用“自然”垄断防御。例如,美国铝业公司出现了。它是该国唯一的铝生产商,并为此目的获得了专利。它开始采取措施保护这一地位,例如获得该国某些矿山的专有权,并获得建设和运营水电设施的土地权。由于公司拥有材料和唯一可能发生改进的地方,任何其他试图进入铝工业的公司都将无效。

  该公司在美国和加拿大设立了子公司。美国司法部对美铝公司提起诉讼,该公司还需要七年时间才能做出决定。法官Learned Hand讨论了对垄断的谴责。他强调,公司是否通过授权专利获得垄断地位或公司是否提供公共利益是相关的。然而,法官发现美铝已采取措施限制贸易并进入垄断地位。今天,美铝收购了竞争对手雷诺兹。本案和AT&T表明,即使有“自然”垄断主张,如果存在反竞争做法和挤出市场的步骤,司法部仍可能继续努力打破公司。

  柯达

  柯达是相机和电影业务中最知名的公司之一。在某些方面,柯达占美国市场份额的96%。多年来,柯达一直是针对联邦政党和私人团体的许多反垄断诉讼和诉讼的目标。其中一个最重要的案件是美国政府于1921年提起的。该案件导致了一项同意法令,其中柯达同意不出售自有品牌电影,并且只出售自己的电影。

  柯达还同意在1954年与美国政府达成一项同意法令。这件诉讼是在柯达制作彩色电影后不久提起的。该公司是有色薄膜的唯一制造商和销售商,也是了解如何处理这种薄膜的唯一公司。柯达通过向客户收取发送电影,处理和交付电影的费用,将这一优势应用于其业务战略中。该公司被要求将着色过程许可给第三方。这些法令一直有效,直到1994年法院因国际经济条件的变化而终止了这些法令。

  标准油

  由于根据“谢尔曼法案”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美国政府追求标准石油公司。美国最高法院适用了“谢尔曼法”并维护了该法,为将来根据该法案起诉案件奠定了先例。这个案例也可能有助于起草和制定克莱顿反托拉斯法案。许多法律专家认为这项新法律比“谢尔曼法案”更加全面,并且对前一法案进行了明显的改进和完善。

  结果对美国石油工业产生了巨大影响,因为它导致一家大公司实现了重大利润,分拆成34家独立公司。这些公司将成为竞争对手。埃克森美孚公司是今天起源于标准石油公司的公司之一。多年来,标准石油公司进入了几家不同的公司,埃克森美孚与其中几家公司合并成为世界上最赚钱的公司之一。

  在做出有关垄断和反竞争战略的现行决策时,许多反垄断案件将这三个臭名昭着的案件视为先例或影响力。